贵州师范学院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
2019-04-02 11:53  

2019全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进中央明确的20项重点任务和省委部署的27项具体任务为主线,以抓实学校两级五类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为重心,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各项政治教育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省委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忆初心、悟初心、守初心、践使命

2.持续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对高校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贵州教育精神、师院精神,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活动,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广泛应用微党课、新媒体等,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3.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新思想、党章列为各级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改进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持续教育引导党员在深学中筑牢思想根基,在实做中把握合格标尺,在真改中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深化拓展、取得实效。

4.配合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根据省委部署和学校安排,各级党组织广泛参与,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党员和先进模范人物,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改革开放教育,进一步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汇聚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磅礴力量。

5.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切实把抓党建助脱贫攻坚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深化拓展“1+1+N”集团帮扶模式,认真搞好驻村帮扶队员的选派、管理和服务,加强调研指导服务,强化考核管理,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把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本遵循,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

6.把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切实学通弄懂加强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基本遵循和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意识、政治敏锐性、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本领。

7.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8.涵养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9.全面推进巡察整改。按照学校巡察工作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党的建设缺失、党的领导弱化、政治功能不强、重业务轻党建、搞党建不懂党建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从严治党压力传导,狠抓院(系)级党组织建设

10.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签订院(系)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院(系)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责任。院(系)级党组织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贵州师范学院党支部工作基本任务清单》(附件2),就所辖各类党支部职责范围内主要工作事项及其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具体细化,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责任状,加强督促检查考核,推动从严治党延伸到每个党支部和每位党员。继续抓好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行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双述双评,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落实《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暂行办法》(贵师院党发〔201814号),确保二级学院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全覆盖。

11.开展院(系)级党组织集中换届。严格执行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准备、严格程序、严守纪律、把握时间、有序推进,全力推进全校院(系)级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院(系)级党组织委员会班子。

12.提高议事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二级学院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贵州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贵师院党发〔201828号)、《贵州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修订)》(贵师院党发〔201827号),结合实际制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决策事项清单,推进会议议题单、记录、纪要等文书档案规范化建设,强化检查督促和工作考核,推动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二级学院内部治理水平。

13.规范经费使用和党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认真执行《贵州师范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贵师院党发〔201762号)、《贵州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贵师院党发〔201758号)和《贵州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修订)》(贵师院党发〔201871号),做好党费、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做好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党员发展、创先争优、党费收缴使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方面公开工作。

14.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院(系)级党组织标准化活动场所阵地建设,确保党组织活动有必要的场所和设备,基本满足需要。

15.推进基层党建创新创优。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党建研究会各类党建研究和活动项目申报;推进学校基层党建创新活动项目管理,结合2018年项目立项情况,培育打造一批创新活动优秀成果;积极开展一院一品一支部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

16.认真搞好党内各类培训。有序开展党员、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确保聚焦主题,保证必要学时。加强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组织员三支队伍培训,确保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院(系)级以上党组织或其工作部门等举办或组织的校内外培训。

四、聚焦提升组织力,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

17.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推进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出台《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院(系)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具体指导,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推动后进党支部转化达标。党支部要切实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18.推进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继续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意识强、组织能力强、发展本领强、作风纪律强的党支部书记队伍,力保2020年底前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机关党委、离退休党委、实验中学党委要及时组织所辖党支部开展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

19.夯实党支部工作基础。持续推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党支部组织生活经常化,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积极推动组织生活创新。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健全完善党支部计划总结、民主议事、党务公开、党内关怀帮扶、联系服务群众、请示报告、年度述职等工作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办法,推动党支部工作扎实开展。

20.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质量关。严格计划管理,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储备比例,办好春秋各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阶段25步骤要求,落实政审、推荐、公示、票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资料健全完备,档案管理规范。适时开展发展党员档案建设督查工作。

21.加强党员管理服务。落实高校毕业生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员信息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党员,按规定做好保持联系和党籍管理工作。立足创先争优工作开展,组织好年度两优一先评选,七一期间开展全校表彰。

六、对表两年出成效目标,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2.打造一批基层党务标准化管理工具。修订组织生活记录本,编印推行4类党支部《工作手册》。以院(系)级党组织为单位,编制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必备文书模板;加快推进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汇报、党员名册、组织架构图、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党员考勤请假等基本台账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党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23.开展一轮标准化建设自查整改。根据《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贵师院党发〔201745)和《《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两级基层党组织按照摸底自查、建立台账和对标整改的基本程序,对照校党委5个《建设标准》、相关配套制度和2018年以来校内巡查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摸底自查,建立更新台账,持续对标整改。

24.开展一轮标准化建设调研督查。聚焦两级基层党组织在标准化建设七个方面核心指标任务完成率情况,组织开展一轮诊断指导性的专项督查,及时明确差距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引导和推动创争达标。

25.开展一轮标准化建设集中验收。组织两级基层党组织达标验收,对建设达标的,引导晋位升级;对建设达标并完成示范点创建任务的,授予示范点标识牌并作经验宣介和推广。2018年列为示范点创建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必须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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