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8-08-08 08:06  

    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的民主生活会,由每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贯彻党支部决议的情况,汇报思想、学习和完成本职工作及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的情况。肯定优点,检查缺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的最后一次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下半年进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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