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服务为先发展至上的实施方案》贵师院党发〔2022〕9号和《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2022年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贵师院党发〔2022〕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全面提高机关支部建设整体水平,机关党委根据工作实际,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工作任务
1.进一步改进机关党建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委委员与党支部、党员和群众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党委委员固定联系3至4个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
3.党委委员要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人员和工作等情况,每学期至少1次深入所联系的党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要做到掌握熟悉所联系支部的情况。
二、工作职责
1.指导、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等。
2.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其思想状况,听取其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3.注意听取并反馈服务对象对所联系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对支部的要求
1.支部要定期向所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应及时沟通与汇报。
2.支部开展重大活动应征求联系人意见并邀请其参加。
3.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通知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如因特殊情况联系人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应在组织生活会后及时向联系人通报情况。
附件: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情况表
姓名 |
机关党委职务 |
联系支部 |
周永杰 |
机关党委书记 |
联系机关第4、8、11、14支部 |
孙家家 |
机关党委组织委员 |
联系机关第2、6、12支部 |
严兴诚 |
机关党委宣传委员 |
联系机关第3、7、13支部 |
林 静 |
机关党委统战委员 |
联系机关第1、5、16支部 |
赵 玉 |
机关党委纪检委员 |
联系机关第9、10、15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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