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切实推动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经研究决定召开机关党委2026年第二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学习地点
信息楼506会议室
三、学习主题
树牢正确政绩观,凝心实干赋能机关建设
四、学习主持
机关党委书记 张 瑶
五、参加人员
(一)机关党委中心组成员:
林静 向坤 杨晓含 叶春阳
(二)列席人员:
1.校党委正处级组织员 彭祥友
2.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含主持工作)
六、学习议程
(一)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专题学习
张瑶领学《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中“三、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四、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及“五、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以实干出政绩”;
2.林静领学有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案例(内部件);
3.杨晓含领学中央有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内部件);
4.叶春阳领学省级有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内部件)。
(二)书面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3.“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4.《中国共产党章程》;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6.《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7.《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三)重点发言
机关党委委员、校党委正处级组织员 林 静
机关党委委员、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向 坤
(四)交流发言
机关第十二党支部书记、后勤处处长 干正洋
机关第十六党支部书记、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谭 韬
(五)总结发言
机关党委书记 张 瑶
七、相关要求
(一)与会人员请自行携带相关学习资料参会;
(二)与会人员请佩戴党员徽章参会并提前10分钟到会场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者须提前向机关党委书记口头或书面请假。
机关党委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