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机关党委2026年第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9:30
二、会议地点
信息楼506会议室
三、会议主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新担当新作为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会议主持
机关党委书记 张瑶
五、参加人员
(一)机关党委中心组成员:
向坤 杨晓含
(二)列席人员: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含主持工作)
六、会议议程
(一)理论学习
1.集中学习
(1)张瑶领学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内部件)、中共贵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的通知》(内部件);
(2)向坤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内部件)、教育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会议精神;
(3)杨晓含领学《贵州师范学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负面事项清单》。
2.重点学习内容(按学校读书班要求进行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2)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8)《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
(9)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0)《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研讨发言(每人5分钟)
1.机关党委委员依次作专题研讨发言;
2.各党支部书记依次作专题研讨发言。
七、相关要求
(一)与会人员请自行携带相关学习资料参会;
(二)与会人员请佩戴党员徽章参会并提前10分钟到会场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者须提前向机关党委书记口头或书面请假。
机关党委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