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文献的通知
2014-11-27 10:11  

各党支部:

    按照校活动办近日下发《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文献的通知》(贵师院群办发〔2014〕58号)要求,为切实推进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提醒并通知如下:

一、学习篇目

1.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2.赵克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

4.《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

二、学习方式

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学习,拟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讨论。

三、学习时间

学习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四、学习要求

1.坚持狠抓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等系列文献,要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促进思想认识提高和党性的增强,坚定信念,提升思想境界。

2.学习活动要坚持理论学习与整治“四风”相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无终点,整治“四风”不放松,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的传家之宝,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永远在路上。要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文朝荣精神,一心为公、勇于担当、依法治校,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

3.学习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用理论成果指导实际工作。总结好、运用好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成果,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合格水平评估工作,加强经验的转化和推广,切实使经验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来,推动我校跨越发展。

5.继续加强宣传工作。要占领舆论制高点,把握引导舆论宣传主导权,把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好的经验和做法等,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宣传手段,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为我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6.各支部支委要切实担负责任,推动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各支部要把组织开展的情况,作为支部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总结。

 

                                                 贵州师范学院机关党委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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