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支部:
近日,校党委组织部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现根据实际,将做好这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宣传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鼓励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
二、在职党员可根据专业特长,积极参与本人居住地社区或学校所在高新社区服务活动,宣传政策法规、了解社情民意、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群众。
三、在职党员服务社区需持报到证(附件2)到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出具回执,由在职党员向所在党支部反馈报到情况。
四、党员在社区表现和服务情况,社区反馈情况将作为党员创先争优评比的重要依据。
五、请各支部于10月25日前将本支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情况上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汇总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 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
2.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单
3.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卡
贵州师范学院机关党委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