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手抄党章100天”活动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部下发《关于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手抄党章100天”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的安排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手抄党章活动,确保党员参与率。
二、各党支部要认真统计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在活动期间须于每月25日前如实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党员参加“手抄党章100天”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支部书记签字后交机关党委汇总并上报学校组织部。
三、各党支部须建立党员学习档案,把每名党员每日的手抄作品进行收集归档。
机关党委
2016年4月18日